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推出《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调动多部门从政策层面联合发力,形成多维度支持创新医药产业发展态势。
32条措施涉及创新药械研发等8个领域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措施共32条,涉及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八个方面,提出对创新药械企业从研、产、审、用全链条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明确提出如:组建10家以上区域或专科、专病临床研究联合体;压缩临床实验启动整体用时至28周以内;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间压缩至30日;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推动10个品种全链条打通落地;创新药械在指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随批随进”;取消医院药品数量限制等多项工作任务。
若干措施中对医药健康产业创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大开“绿灯”,如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推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国谈药供应,进一步确保患者治疗需要;扩大住院和门诊电子病历在医疗机构之间的共享应用范围,强化电子病历数据质控管理,2024年力争覆盖140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鼓励电子病历数据合规应用于创新医药企业研发等等。
提高特殊病种治疗使用的国谈药品报销比例
同时,在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中使用的国谈药品纳入门诊特病管理,提高报销比例;将治疗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纳入按固定比例支付,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国谈药和创新医疗器械涉及的诊疗项目,不受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限制;对需要开展绩效考核和总额预算管理(BJ-GBI)质量评价的医疗机构,剔除国谈药、创新诊疗项目对人均药品费用、人均医疗费用等相关指标的影响。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覆盖创新药械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利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从成本中列支(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优惠政策,支持购买覆盖创新药械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鼓励引导商业保险与创新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加强合作协商,优化理赔方式,推进覆盖相关创新药械商业健康保险的直接结算。
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应进尽进”
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药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特药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应进尽进”。鼓励参保人用好用足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的提出增强了本市医药企业的信心,激发了勃勃而发的创新动能,为本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依托《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创新药械供给能力,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打通产业创新循环堵点,加速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上市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周期,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助力创新医药企业快速健康成长;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和保险金融业协同发展,完善创新药械配备使用和多元支付体系,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推出《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调动多部门从政策层面联合发力,形成多维度支持创新医药产业发展态势。
32条措施涉及创新药械研发等8个领域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措施共32条,涉及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八个方面,提出对创新药械企业从研、产、审、用全链条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明确提出如:组建10家以上区域或专科、专病临床研究联合体;压缩临床实验启动整体用时至28周以内;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间压缩至30日;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推动10个品种全链条打通落地;创新药械在指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随批随进”;取消医院药品数量限制等多项工作任务。
若干措施中对医药健康产业创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大开“绿灯”,如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推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国谈药供应,进一步确保患者治疗需要;扩大住院和门诊电子病历在医疗机构之间的共享应用范围,强化电子病历数据质控管理,2024年力争覆盖140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鼓励电子病历数据合规应用于创新医药企业研发等等。
提高特殊病种治疗使用的国谈药品报销比例
同时,在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中使用的国谈药品纳入门诊特病管理,提高报销比例;将治疗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纳入按固定比例支付,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国谈药和创新医疗器械涉及的诊疗项目,不受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限制;对需要开展绩效考核和总额预算管理(BJ-GBI)质量评价的医疗机构,剔除国谈药、创新诊疗项目对人均药品费用、人均医疗费用等相关指标的影响。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覆盖创新药械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利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从成本中列支(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优惠政策,支持购买覆盖创新药械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鼓励引导商业保险与创新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加强合作协商,优化理赔方式,推进覆盖相关创新药械商业健康保险的直接结算。
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应进尽进”
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药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特药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应进尽进”。鼓励参保人用好用足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的提出增强了本市医药企业的信心,激发了勃勃而发的创新动能,为本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依托《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创新药械供给能力,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打通产业创新循环堵点,加速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上市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周期,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助力创新医药企业快速健康成长;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和保险金融业协同发展,完善创新药械配备使用和多元支付体系,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